
根据《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》等有关政策规定,经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(聘)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,决定调整本次选调(聘)工作人员部分报名条件,现将调整事项补充公告如下:
1、选调(聘)工作人员年龄由50周岁以下(1969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)调整为50周岁以下(1968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),其他情形以此类推。
2、县委组织部县干部档案馆报名条件调整如下:
选聘主管单位
选聘单位
选聘计划
岗位名称
岗位类别
最高年龄要求
最低学历要求
专业要求
(调整前)其他要求
(调整后)其他要求
县委组织部
县干部档案馆
2
工作人员
管理九级
30
本科
不限
具有学士学位;电脑运用娴熟;全日制研究生学历,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
具有学士学位;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;电脑运用娴熟;研究生学历,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
永兴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(聘)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9年10月18日
责编:何文静
来源:新永兴客户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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